3月18日,廣州市交通運輸局在官網掛出了關于征求《廣州市城市軌道交通乘客守則(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意見的通告。據悉,原《廣州市城市軌道交通乘客守則》將于2024年12月25日有效期滿,因此,廣州市交通運輸局結合廣州市城市軌道交通行業實際情況,牽頭起草了《廣州市城市軌道交通乘客守則(征求意見稿)》。
值得關注的是,較原《廣州市城市軌道交通乘客守則》,征求意見稿在部分內容做了調整。需要反饋意見的公眾可在4月2日前,通過網站、電子郵件、信函等方式提交意見建議。
符合條件的兒童可免費乘車,不設數量限制
據原《廣州市城市軌道交通乘客守則》,一名成年乘客可免費帶兩名符合條件的兒童乘車,超過兩名的,按超過人數購票。而征求意見稿在這方面去除了數量上的限制,1.3米及以下或未達到法定應當入學年齡的兒童(憑有效身份證明)均可免費乘車。
該情況按出閘站線網單程最高票價收取票款
征求意見稿明確,若乘客無票、持無效車票或者無效乘車憑證;冒用及協同他人冒用乘車證件或者車票、乘車憑證的;持偽造車票、乘車憑證乘車的,按照出閘站線網單程最高票價收取票款。
可攜帶行李外部尺寸要求放寬
據原《廣州市城市軌道交通乘客守則》,每位乘客可以攜帶總重量不超過30公斤且外部尺寸長、寬、高之和不超過1.6米的行李,不需另付車費。而征求意見稿對可攜帶行李外部尺寸要求有所放寬,調整為長、寬、高之和不超過1.8米。
除導盲犬,新增一可乘車工作犬
據原《廣州市城市軌道交通乘客守則》,正在執行公務的專用動物以及有識別標志、持有相關有效證件,且采取保護措施的導盲犬可乘坐軌道交通。而征求意見稿在此基礎上,將有識別標志、持有相關有效證件,且采取保護措施的扶助犬也納入其中。
這些行為同樣禁止
在出入口、通道、站廳、站臺、列車車廂等城市軌道交通區域或其他城市軌道交通設施內,有哪些行為是禁止的?此次征求意見稿在原《廣州市城市軌道交通乘客守則》基礎上明確,“猥褻他人、偷窺或者偷拍他人隱私”“越過黃色安全線或者倚靠站臺門”“未經城市軌道交通經營單位同意,擅自拍攝影片、電視劇、廣告等”“不聽從現場工作人員引導”“規避安全檢查、不按通道指示進站、向付費區遞送未經安全檢查物品的行為”均屬禁止行為。
城市公交的承載能力和管理水平是一座城市運行韌性的直接體現。中國交通報4月17日報道,今年1至3月,重慶交通開投集團服務乘客公共交通出行超7億人次,同比增加2.3%,日均客運量781.3萬人次。 在如此高強度運營壓力下,像大廟站這樣的大型換乘公交站點無疑發揮著城市“毛細血管交匯處”的重要作用。市民對于公交車出行的訴求不僅是“時間準”,更希望“站點清楚”“出行方便”。為此,站臺公司在設計與規劃公交站時也在不斷改進。 站臺公司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根據我市路網的建設和變化,乘客人數的不斷調整,我們會常態化地進行客流分析,再結合公交候車、停車的難易程度,市民熱線及多渠道反映的出行需求,實時融入公交線路規劃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