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國資委原黨委書記、主任白廷輝在擔任申通地鐵集團副總裁、上海國資委主任等職位上,為他人或相關單位在工程承接、工程款結算、公司經營等事項上提供幫助、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被“雙開”,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5月22日消息:日前,經中共上海市委批準,上海市紀委監委對上海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原黨委書記、主任白廷輝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白廷輝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違反政治紀律,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搞迷信活動;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消費卡并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廉潔底線失守,搞權色交易、錢色交易;違反生活紀律,對配偶失管失教;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非法收受他人財物。
白廷輝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上海市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經中央紀委報中共中央批準,決定給予白廷輝開除黨籍處分;由上海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中國共產黨第二十次全國代表大會代表資格和上海市第十二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白廷輝,男,1967年2月生,回族,河南柘城人,中共黨員,1992年4月參加工作,研究生,工學博士,教授級高級工程師。
曾任上海地鐵總公司副總工程師,地鐵盾構公司經理,上海城市軌道交通建設有限公司總經理,上海地鐵建設有限公司副總經理、總工程師,上海申通集團總工程師,申通地鐵集團副總裁,上海市水務局(海洋局)局長等職。
在一篇上海地鐵發展歷程文章里曾提到,上海申通地鐵集團原副總裁白廷輝,自1998年以來負責上海軌道交通2、4、6、7、8、9、10、11號線的工程建設和技術管理工作。
城市公交的承載能力和管理水平是一座城市運行韌性的直接體現。中國交通報4月17日報道,今年1至3月,重慶交通開投集團服務乘客公共交通出行超7億人次,同比增加2.3%,日均客運量781.3萬人次。 在如此高強度運營壓力下,像大廟站這樣的大型換乘公交站點無疑發揮著城市“毛細血管交匯處”的重要作用。市民對于公交車出行的訴求不僅是“時間準”,更希望“站點清楚”“出行方便”。為此,站臺公司在設計與規劃公交站時也在不斷改進。 站臺公司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根據我市路網的建設和變化,乘客人數的不斷調整,我們會常態化地進行客流分析,再結合公交候車、停車的難易程度,市民熱線及多渠道反映的出行需求,實時融入公交線路規劃需求。”